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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丈夫若战死沙场,剩妻子一个人在家该怎么办?
可怜无定河边骨,
犹是春闺梦里人!一唐.陈陶《陇西行》
丈夫早已战死,化成了无定河边的白骨。而妻子却还在家里,夜夜梦见丈夫归来,夫妻团聚合欢!
这两句诗集中概括了古代丈夫战死后家里妻子的处境。
古代一般规定女人要从一而终,除男家有休书明确离婚外,不得改嫁或偷情。所以一般妇女死了丈夫,只好终身守寡到底。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三国中,曹操在宛城就召来邹氏睡觉。他的儿子曹丕在冀城就纳了甄氏。还有赵云在桂阳,太守赵范就想把寡嫂介绍给赵云为妻妾。等等。
可见,在古代,有时寡妇也是可以嫁人的。不过上述三例都是发生在社会上层。下层大概不会这么随便。
如果社会下层,那些战死者的妻子也能改嫁,就好了。不过在这方面本人无所知,不便妄说。
古代丈夫若战死沙,她的妻子有四种选择:
古代男子当兵一般是贫民百姓出身,除非立了战功晋升为将,全家改变命运,但这种情况是少数。
古代战事频繁,仅仅隋朝至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一直处于战争动荡之中,战乱持续400余年,给广大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无数男子战死沙场。多少妻子失去丈夫,多少儿长失去父亲,多少老人失去儿子,带来的是千千万万个破碎的家庭。
战乱时期丈夫战死沙场,许多妻子无依无靠,失去了依靠,失去了希望,加之生活贫苦,生不如死,***往往是她们摆脱绝望的最好选择。如果女人也处在战事之中这样的结局当然是浩然气节的表现。
南宋末期,在元军的围困下退守福建崖山一带的南宋小朝廷在丞相陆秀夫的率领下,十几万军民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陷绝境。最后宰相陆秀夫抱着7岁的小皇帝赵昺首先投海自沉,一班文臣武将也纷蹈海自尽,跟随的十几万男女老少前仆后继,一道赴海殉国。崖山海面十几万尸体浮现,山河失色,天地为之哀吟!
史载,清初,清***颁布《剃发令》,“留发不留头”。惟有江苏江阴一个小县城20余万人拒不执行。清军率军攻打县诚,全城军民奋起抗争,历时81天,外无救兵,内无粮食,城破男人全部战死,女人跟着殉节,谱写了气壮山河的篇章!
应该说,现在女人不管是丈夫从军死亡还是其它原因故去都可以改嫁,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古时候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规定。
汉朝时有“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的说法
关于妇女守节发端于宋,盛行于明清。程朱理学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的贞节观,为妇女婚姻自由套上了沉重的枷锁。譬如江南徽州一带贞洁牌坊群,就是明清二朝无数妇女守节死亡的证据。
在古代,丈夫若战死沙场,作为妻子来说,她的选择其实是不多的。
一般来说有这样几种可能:
第一,再嫁。
不要以为古代人都是贞洁烈妇,其实再嫁的情形也不少。尤其在宋朝以前,女性再嫁之风是很正常的,一点也不伤风败俗。即便是到了明清时期,再嫁的情况仍然存在。尤其是普通人家的女性,失去丈夫就意味着失去收入来源和经济支柱,如果再有孩子,那就肯定没法活下去了,所以再嫁也是无奈之举。
第二,和其他男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尤其是穷人家,更是如此。理由跟再嫁一致,就是没钱,穷,但这类女人又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再嫁,比如家中还有年迈的公婆需要奉养,无法抽身改嫁,那该怎么办呢?所以就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出卖色相或身体,和其他男人保持不正当关系,以换取经济上的支持。
第三,守节。
这种情况更多发生在明清时期,因为经由宋明理学的发展,导致守节成为女性主流的价值理念。尤其是对于有钱有势的大家族,一般都会让丧夫的女子继续居家守节,侍奉公婆,除了没有丈夫的陪伴,其余与平常无异。当然,普通家庭的女性也有不少甘愿守节的,虽然经济条件艰苦,但女性依然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去奉养老人,教育儿女,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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